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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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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广组通〔2020〕29号)有关规定,广元市妇幼保健院拟开展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调市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职位、范围和条件详见《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广元市市本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中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并符合职位(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具有3年以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考调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1年1月18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所需资料

①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⑤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⑥护士资格证、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3年以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⑧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确保自己条件完全相符岗位条件。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表述准确完整。报考者填写的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可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下载《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市卫生健康委人事与科教科(广元市利州东路726号市卫生健康委办公楼南楼4-4)。联系人:何雨芩,联系电话:0839-3263223。

4.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核实相关材料原件,收取相关资料复印件。考调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2,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公开考调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公开考调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其公开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测试

测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按照“干什么、测什么”的原则,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测试方式、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察及资格复审

按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原则上按考调人数1:2比例差额确定,不能形成差额的,可等额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院共同组织实施。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因考察出现的缺额,可按成绩高低进行相应递补。

(四)确定拟调人员和办理调动手续

市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院根据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对拟调人员集体研究后,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按程序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上编、聘任等手续。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由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确定后,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按公告规定的职务(职级、岗位)归口办理调动、上编、任职等手续。不愿按公告规定职务(职级、岗位)任职(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本公告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公告同时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rsj.cngy.gov.cn,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e21cn.com,广元市卫生健康委wsjsw.cngy.gov.cn发布。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9-3263265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9-3263349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0839-3263223

附件:1.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http://srsj.cngy.gov.cn/new/detail/20210115175202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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