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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医医院关于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公告
为加快广元市中医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专(学)科建设需要,决定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二)招聘条件1.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知识技能条件;(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4)被原单位开除的;(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二、报名1.“双选”报名:参加高等院校组织的双选会,现场接收求职简历。2.线上报名:将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箱:267032241@qq.com、27896999@qq.com。3.来院报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行政楼5楼)。联系人:何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839-3235075、328602913981250401、18090262975三、招聘实施(一)结合年度用人计划,组织参加高校双选会,对紧缺急需岗位人员和优秀人才,可现场直接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人事科根据现场报名以及网络自荐、来院自荐、其他途径推荐等方式收集的简历情况,结合疫情防控、用人需求情况等,适时分期、分批通知应聘人员来院考试(一般为面试招聘,特殊情况可增加笔试项目)。科室如有紧急用人需求或者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和专业急需但未纳入用人计划的,可报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增加用人计划。(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凡提供虚假、伪造等相关材料,审查发现违法、违纪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实施全过程。(三)考核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一般为面试招聘,特殊情况可增加笔试项目等方式进行考试考核。2.考核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四)体检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进入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注:进入体检人员,需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原件由人事科核验无误后方可进行体检。)(五)录用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四、待遇1.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通过考核入编,执行相关待遇。2.博士研究生人才引进费用面议。3.工资待遇按照医院同类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五、监督由医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39-322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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