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根据广府办【2017】43号文件精神
经报请市局批准同意
支队决定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公安交通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30名,主要从事直属各大队路面辅助执勤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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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交通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的男性中国公民;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在1.68米以上,单眼视力4.8以上;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职业的疾病。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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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辅警报名表》(见附件),于2020年7月13日至21日工作日到支队二大队报名。
联系人:谢雨岑 5206543 丁利国 5206545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南路357号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严格比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形象素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情形的,取消其资格。具体面试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上午9时至12时。面试地点:支队二大队五楼会议室。
(三)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基本法律法规以及常用公文写作。笔试地点:支队二大队五楼会议室。具体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
(四)体检及政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政审。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并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由应聘者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注政审意见。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岗前培训: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8时50分到支队二大队报到参加为期10天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分配至支队空编部门试用上班,试用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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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与现从事辅警人员同等,详情可到报名处咨询。
附 件:
来源:广元交警